1.寄件人在使用中运快件服务前,请务必清楚理解中运运单背面的有关中运快件的条款。如有疑问,可以先向客户服务部联系或查询。
2.为简化客户(发件人)的实际操作,承运人实行先收货再确认货物重量的操作方式,计费重量按照测量仪(DWS)测出的重量为准。将取实重与体积之较大者为计费重量。
3.若发现发件人委托承运的货物不符合海关及中运有关规定,承运人有权拒绝承运或者将货物暂缓出口,待发件人按照海关及有关规定对货物进行处理后才能出口。
4. 客户投寄贵重包裹及重要商业文件(如提单、合同等)时,应自行向保险公司投保。否则,根据中运运单客户联背书条款及相关国际惯例,对于中运操作失误造成的快件丢失或损毁,中运将按快件本身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但每票包裹根据《华沙公约》可获最高赔偿金额为USD:100,文件最高赔偿金额为USD:10。
5. 我司对于一些由于包装不足导致破损或丢失的货物一律不给予索赔。
货物的包装要求
1、 货物包装要求坚固、完好、轻便,在一般运输过程中能防止:包装破裂,内件漏出散失;因垛码、摩擦、震荡或因气压、气温变化而引起货物损坏或变质;伤害人员或污损飞机、设备及其他物品。
2、 包装的形状除应适合货物的性质、状态和重量外,还要便于搬运、装卸和堆放,包装外部不能有突出的棱角及钉、钩、刺等;包装要清洁、干燥、没有异味和油腻。
3、 在特定条件下承运的货物、动物,如鲜活易腐货物等,其包装应符合对各该货物特定的要求。
4、 凡用密封舱飞机运送的货物,不得用带有碎屑、草末等材料作包装物(稻草袋、绳等),包装内的衬垫材料(如谷糠、木屑、纸屑等)不得外漏,以免堵塞飞机密封设备。
5、 货物的外包装上必须牢固地粘贴(或拴挂)有写明货物的件数、毛重量和目的地的标签,并根据需要贴/挂表明货物特性或操作上须注意事项的标贴,同时在货物侧面应写明收货人的姓名和详细地址(收货人的姓名、地址应与货运单上填写的一致)
货物的重量和体积
1、 最小体积:除新闻稿件类货物以外,其他货物的体积长、宽、高边长合计不得少于40CM,最小一边不得少于3CM
2、 客机载运:每件货物重量一般不超过80KG,体积一般不超过40CM*60CCM*100CM。
3、 货机载运:每件货物重量一般不超过250KG,体积一般不超过100CM*100CM*140CM,超过以上规定者称为超大超重货物。
4、 对于实际重量小于体积重量时,则货物为泡货,记货物的体积重量。(体积计算方式:长CM*宽CM*高CM/6000=体积重)
禁止进出境物品
问:禁止出境物品有哪些?
答:1.列入禁止进境范围的所有物品;
2.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手稿、印刷品、胶卷、照片、唱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激光视盘、计算机存储介质及其他物品
3.珍贵文物及其他禁止出境的文物;
4.濒危的和珍贵的动物、植物(均含标本)及其种子和繁殖材料
问:禁上进境物品有哪些?
答:1、各种武器、仿真武器、弹药及爆炸物品;
2、伪造的货币即伪造的有价证券;
3 、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道德有害的印刷品、胶卷、照片、唱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激光视盘、计算机存储介质及其
他物品。
4、各种烈性毒药;
5、鸦片、吗啡、海洛因、大麻以及其他能使人成痛的麻醉品、精神药物;
6、带有危险性病菌、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的动物、植物及其产品;
7、有碍人畜健康的、来自疫区的以及其他能传播疾病的食品、药品或其他物品。
问:海关对携有禁止进出境物品的情况如何处理?
答:旅客携运属于禁止进出境物品范围内的物品进出境,在海关检查以前主动报明的,分别予以没收或者责令退回,并可酌情处以罚
款。凡责令退回的,应由旅客在规定期限内向海关办理退回手续。逾期不退的,由海关按有关规定予以没收。由于对中国政治、经济、
文化、道德、卫生有害而被扣留的物品,均不予发还,由海关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旅客携运属于禁止进出境的物品藏匿不报的,应负
法律或行政责任。
问:携带"木仓"支入出境,如何办理海关手续?
答:"木仓"支、弹药属国家禁止进出境物品。旅客如有特殊需要携带进出境的,必须事先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同意,旅客携带获准进境的"木仓"
支、弹药,必须向海关申报,由边防检查站审核发给携运证,海关凭证放行。未获批准同意的"木仓"支、弹药,入境时向海关申报,由边防
检查站封存,出境时发还本人或退运处境。 携运"木仓"支、弹药进出境,为向海关申报的,按非法运输"木仓"支、弹药论处。
问:海关对使领馆及其人员携运禁止进出境物品如何管理?
答:使领馆和使领馆人员不得携运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规章禁止进出口的物品进出境。因特殊情况需要运进运出上述物品,必须事
先得到中国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并按中国政府有关规定办理进出境手续。
问:血液制品是否可以进口?
答:为了保障人民用药安全,防止艾滋病(即,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简称AIDS)传入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规定,血液制品除人血清白蛋白以外,其他所有品种,一律禁止进口。禁止国内任何单位进口;个人携带和邮寄进口的,海关予以没收
并销毁。 禁止进口的血液制品,主要品种有血浆、八因子制剂、纤维蛋白原、具有传播AIDs病危险的制品如浓缩血小板等等。
问:禁上进境物品有哪些?
答:1、各种武器、仿真武器、弹药及爆炸物品;
2、伪造的货币即伪造的有价证券;
3 、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道德有害的印刷品、胶卷、照片、唱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激光视盘、计算机存储介质及其
他物品;
4、各种烈性毒药;
5、鸦片、吗啡、海洛因、大麻以及其他能使人成痛的麻醉品、精神药物;
6、带有危险性病菌、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的动物、植物及其产品;
7、有碍人畜健康的、来自疫区的以及其他能传播疾病的食品、药品或其他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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